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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莆田市教育局最新发布莆田市(pútiánshì)教育局最新发布
为进一步优化人才(réncái)生态,方便人才子女办理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手续,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在需求较为集中的(de)6月1日—6月20日,在莆田市(pútiánshì)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提供便利服务。请有(yǒu)子女入学(转学)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按照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(bànfǎ)(试行(shìxíng)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)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(yǒuguān)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 号)文件规定,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提交子女入学(转学)相关申报材料。
2025年(nián)5月21日
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rùxué)
(转学)申请服务指南(fúwùzhǐnán)
《中共莆田市委(shìwěi)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(hé)支持办法(试行)>的(de)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)和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(yǒuguān)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号)。
1.本服务指南适用(shìyòng)于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。
3.数量限制(xiànzhì):无数量限制
经审核确认并在管理(guǎnlǐ)服务期内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适龄子女。
1.收件窗口: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(quánkē)综合窗口B10
2.决定机构:莆田市(pútiánshì)、县区(管委会)教育局(事务局)
每年6月1日(rì)—6月20日
每年(měinián)7月下旬—8月中旬
莆田市行政(xíngzhèng)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在6月25日前将(jiāng)《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(zǐnǚ)信息汇总》和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》收集后移交给市教育局相关科室,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8月中旬(zhōngxún)将统筹安排结果告知申请人。
特殊情况,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(réncái)超过申请就学(jiùxué)集中受理时间的,在完成人才认定后的,将协调相关单位按照人才政策予以安排就学。
1.莆田市高层次人才(réncái)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
2.申请在居住地入学(rùxué)(转学)的须提供人才本人(běnrén)房产证明或居住证和户口本。
3.高层次人才(réncái)子女(zǐnǚ)通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就读的(de),须提供《莆田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》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,如在职就读全日制博士的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全天在校学习(xuéxí)方式(即全脱产学习)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1.时间(shíjiān)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00-12:00,下午3:00-6:00(夏令时(xiàlìngshí)),下午2:30-5:30(非夏令时)(国家(guójiā)法定节假日除外)
2.地址: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一层(yīcéng)全科综合窗口B10。
中心管委会(guǎnwěihuì)投诉电话:0594—12345
1.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,依法享有陈述(chénshù)权、申辩权;
2.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(shuōmíng)理由。
1.申请材料中提供的(de)复印件,应签字确认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(bìng)提供原件核对;若电子证照库能调用的,可不提供复印件。
2.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(yīng)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。
莆田市高层次(gāocéngcì)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
附件2: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rùxué)(转学)政策待遇


莆田市(pútiánshì)教育局最新发布
为进一步优化人才(réncái)生态,方便人才子女办理入学(转学(zhuǎnxué))手续,市教育局(jiàoyùjú)在需求较为集中的(de)6月1日—6月20日,在莆田市(pútiánshì)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提供便利服务。请有(yǒu)子女入学(转学)需求的高层次人才按照《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(bànfǎ)(试行(shìxíng))>的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)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(yǒuguān)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 号)文件规定,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提交子女入学(转学)相关申报材料。
2025年(nián)5月21日
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rùxué)
(转学)申请服务指南(fúwùzhǐnán)
《中共莆田市委(shìwěi)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(hé)支持办法(试行)>的(de)通知》(莆委人才办〔2024〕7号)和《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(yǒuguān)事项的通知》(莆教〔2025〕8号)。
1.本服务指南适用(shìyòng)于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。
3.数量限制(xiànzhì):无数量限制
经审核确认并在管理(guǎnlǐ)服务期内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适龄子女。
1.收件窗口: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全科(quánkē)综合窗口B10
2.决定机构:莆田市(pútiánshì)、县区(管委会)教育局(事务局)
每年6月1日(rì)—6月20日
每年(měinián)7月下旬—8月中旬
莆田市行政(xíngzhèng)服务中心一层全科综合窗口B10在6月25日前将(jiāng)《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(zǐnǚ)信息汇总》和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》收集后移交给市教育局相关科室,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8月中旬(zhōngxún)将统筹安排结果告知申请人。
特殊情况,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(réncái)超过申请就学(jiùxué)集中受理时间的,在完成人才认定后的,将协调相关单位按照人才政策予以安排就学。
1.莆田市高层次人才(réncái)子女入学(转学)申请表
2.申请在居住地入学(rùxué)(转学)的须提供人才本人(běnrén)房产证明或居住证和户口本。
3.高层次人才(réncái)子女(zǐnǚ)通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就读的(de),须提供《莆田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》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,如在职就读全日制博士的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全天在校学习(xuéxí)方式(即全脱产学习)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1.时间(shíjiān)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00-12:00,下午3:00-6:00(夏令时(xiàlìngshí)),下午2:30-5:30(非夏令时)(国家(guójiā)法定节假日除外)
2.地址: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一层(yīcéng)全科综合窗口B10。
中心管委会(guǎnwěihuì)投诉电话:0594—12345
1.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,依法享有陈述(chénshù)权、申辩权;
2.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(shuōmíng)理由。
1.申请材料中提供的(de)复印件,应签字确认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(bìng)提供原件核对;若电子证照库能调用的,可不提供复印件。
2.委托他人办理的,应(yīng)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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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(rùxué)(转学)政策待遇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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